3月14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辦法,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應在3月18日至20日向所報考的招生單位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說,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在復核成績申請時間內,按照報考單位公布的成績復核申請方式和相關要求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各招生單位接受考生成績復核申請的郵箱地址和聯系方式見下圖。
復核結果由招生單位負責告知考生。今年成績復核不安排考生現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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