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考試資料
一、首都師范大學2018年學術型碩士招生目錄(2019年參考)
1、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設有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本文主要介紹學術學位研究生,音樂學院音樂與舞蹈學專業(130200)共有13個招生方向,音樂方向考試科目相同,分數線相同,分別是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③740中外音樂史④845和聲與作品分析,總分500分。13方向為舞蹈方向考試科目是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③768中外舞蹈史④900舞蹈概論與作品分析,總分500分。
2、首都師范大學的初試報錄比較高在10:1左右,2017年招生目錄計劃25人,復試最終計劃招生28人,包括5人推免,復試比例是1.35:1,所以進入復試的人數相對較少,想要進入復試,不僅要過了國家線,還要通過院里自己的分數線,復習備考過程中要注意院校信息、出題方向和考試特色,做到針對性復習。
3、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考生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復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音樂學院初試參考書(官方)
音樂方向:
740 中外音樂史 《中國音樂通史簡編》修訂版 山東教育出版社, 2012 年版 孫繼南 著
740 中外音樂史 《中國古代音樂史簡述》修訂版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08 年版 劉再生 著
740 中外音樂史 《中國近現代音樂史》(近代部分)(現代部分) 高等教育出版社05版 汪毓和 著
740 中外音樂史 《歐洲音樂史》 人民音樂出版社, 1983 年版 張洪島 著
740 中外音樂史 《西方現代音樂概述》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04 年版 鐘子林 著
740 中外音樂史 《西方音樂通史.音樂卷》修訂本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3 年版 于潤洋主編
845 和聲與作品分析 《和聲學教程》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00 年版 斯波索賓等 著
845 和聲與作品分析 《曲式與作品分析》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03 年版 吳祖強 著
舞蹈方向:
768 中外舞蹈史 《西方芭蕾舞蹈史綱》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1 年版 朱立人
768 中外舞蹈史 《中國古代舞蹈發展史》 文化藝術出版社, 2004 年版 王克芬
768 中外舞蹈史 《西方現代舞史綱》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4 年版 劉青弋
900 舞蹈概論與作品分析 《藝術學基礎知識》(舞蹈部分 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 王次炤
900 舞蹈概論與作品分析 《中外舞蹈作品賞析》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4 年版 劉青弋
解析:
1、首都師范大學考研參考書還是比較多的,參考書是理論知識建立所需的載體,如何從參考書抓取核心書目,從核心書目中遴選出重點章節,??嫉目键c;如何高效的研讀參考書,建立參考書框架;如何初步將參考書中的知識內容對應到答題中,是考生復習的第一階段最需完成的任務。建議大家可以在專業課老師的指導下來高效率、高質量完成這項工作,為整個備考的成功構建基礎。
2、參考書只是第一階段的學習任務,專業知識的來源也不能局限于對參考書的研讀,整個的備考當中考生還需要使用相關的參考書筆記、導師課件講義、各專題總結。讀哪一些資料有用、怎么去讀、讀完之后應該怎么做,這些信息和方向也會直接影響到考生的分數
3、藝術類考試難度較大,考題比較靈活,考察的范圍廣泛,各個學校有各個學校的命題特點,老師判卷就是在對學生進行篩選,所以答案一定要符合該校老師的答題思路,和考察意圖,這個部分很難把握,需要有長期的訓練和模擬才能做到,所以建議同學們要了解院校信息,導師信息,出題特色以及得分技巧。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方案
備注:歷年單科按國家線劃線,總分分數學院自己劃線,分數略高于國家線總分5-10分。
(一)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為復試各項考核成績之和,復試各項內容所占比例如下(個別專業根據專業特點有所不同,具體以各院系復試方案為準):
1、外語口語、聽力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10%
2、專業筆試占復試總成績的50%
3、專業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40%
4、思想品德考核結果作為錄取參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6、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辦法
1、初試、復試成績權重分配(個別專業根據專業特點有所不同,具體以各
院系復試方案為準):
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2、錄取總成績合成: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X70%+復試總成績X30%
3、錄取辦法:
對復試總成績及格的考生,按錄取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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